刚刚在餐厅吃饭,遇见你了。从寒假以后就没有再看到过你,每天都会多瞅几眼人群,想着能不能看到你。我好像已经太习惯在人群中寻找你,很奇怪的是就算有上万人,只要你在,我就能看到。今天很偶然,看到你的身影,还是那么高,怎么还是那么瘦,最近找工作很辛苦吧,一身黑衣,戴着几乎没怎么见过的眼镜,头发剪短了,很清爽,还是我知道的你的样子。考研的时候,你从来都是把饭打包带回去,今天看见你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。
离得不是很远,我却没有多去看几眼,也不敢看。那种寂静了几个月之后突然迸发出的兴奋,此刻敲打着键盘都还未沉淀。这顿饭吃得我心不在焉,总觉得浑身扎满了刺一般不自在。直到吃完饭离开座位,都克制住没有往你的方向看一眼,更别提说话。
我做的很好,不是么?你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我,我已经不想去追究,在生命中最宝贵的时间遇见你,我何其幸运,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恋上你,我有何尝没有抱怨过。但我不后悔,就算再给我一次机会,我还是会那样执着,即便像现在这样输的一塌糊涂。/我们之间最后的回忆也被抹杀了,我那样小心翼翼的感情终究还是没有结果。听着你给我讲你的恋爱史,我静静笑着,因为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你,那时候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去做演员。
深夜聊天,看着你对曾经的女友一往情深,我不知道你还有那么感性的一面,我发了安抚的表情,可是自己却在被窝里嚎啕大哭,不敢发出声吗,生怕家人听见。很多年了,已经忘记怎么去喜欢一个人了,可是就是在那个寒冬的夜里,我哭的像个小孩,哽咽的听着你和她曾经的故事。我想,没有什么能比这种感觉更无奈了吧,我第一次那么强烈的想让时间倒流,让我可以在2009年就遇见你,然后不会像现在这样顾忌现实。
毕业前要做的十件事之一就是对喜欢的人说:我曾经喜欢过你。我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勇气,可是我更想就此埋在心里,让它化作我青春里最后一场烙印。然后我会努力的去走接下来的路,我喜欢你,真的与你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