峰和露是在大学新生的欢迎会上认识的,那时峰上大三,而露则刚刚跨进学校的大门。峰当时正担任系学生会的主席,是晚会的组织者。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熟悉起来,峰跑到新生的班级,让他们也出个节目。以前是文娱课代表的露,被班长推荐了上去,她要在晚会上给大家唱一首歌,《挥着翅膀的女孩》。
露唱得很好,她的歌声打动了很多人,而随之,露也被邀请进了系学生会。露是那种很开朗大方的女孩,她喜欢什么,不喜欢什么,都会直言不讳,这就很容易得罪人。在系学生会工作了一段时间,峰发现自己爱上了露。虽然露比峰要小两岁,但却十分的成熟稳重,待人接物都很得体。峰认定了,露就是他此生的最爱,他非她不娶。
在峰热烈的攻势之下,露终于成为了他的女朋友。在校园里,处处留下他们多情的身影。有时,他们在图书馆里一起查阅资料,有时,他们在教室里一起自习,有时,他们在小径上漫步聊天,有时,他们在舞厅里翩翩起舞。大家都说,峰和露是天生一对,在众多艳羡的目光中,他们尽情享受着爱情的甜蜜。
很快,峰就要去外地实习了,在离开学校前的那个晚上,峰和露都十分的伤感。距离不是问题,但问题在于,原先两个人成双入对的生活,现在要变作一个天南,一个海北了。谁知道未来会怎样呢?峰一再地安慰露,说实习只是短暂的,将来毕业了,两个人会有很好的前景。露答应着,眼泪却止不住地流下来。
在峰积极工作的同时,他始终想着露。基本上是一天一个电话,有时甚至会说上两、三个钟头。渐渐地,峰发现露在电话里不再那么缠绵了,似乎有什么夺走了她的心。峰很不放心,就在一个周末赶回了学校,结果,意料之中的事情发生了。露被她同班的一个男生相拥着,走进了峰的视线。
峰很沮丧,他想挽回自己的爱情。可是露说,自己已经习惯了那个男生的宠爱,不愿意再和峰在一起了。这对于峰来说,无异于是晴空霹雳,但他很快就明白了,在露的字典里,是没有后悔这个词的存在的。
峰和露最终还是成为了陌路,他们曾经的爱情化成了一阵风,就这样飘散在空中。